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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外出培训期间在酒店睡觉猝死是不是工伤
1、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2、不过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能够认定为工伤的就能够要求工伤赔偿,以下是工伤认定程序: 向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3、职工在受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期间,于学习单位安排的休息场所休息时遭受他人伤害,应认定为工伤。
工人未经培训上岗安全事故谁负责
1、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人未经培训就上岗的情况,应由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负责人以及工人所在岗位的管理人员共同承担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才能具备从事本岗位工作的基本安全知识和技能。
2、工人未经培训上岗导致的安全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负责人以及工人所在岗位的管理人员共同负责。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3、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工人未经培训就上岗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归属复杂。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负责人及具体岗位管理人员需共同承担责任。法律规定,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具备所需安全知识和技能方能上岗。反之,如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将面临行政处罚,可能包括罚款、停产整顿等。
【精选】青少年活动中心学员安全管理规定
1、活动中心开展的一切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密造成意外伤害的,活动中心应承担责任;因学员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活动中心不承担责任;日常培训、活动期间,学员未到活动中心或私自离开活动中心,活动中心应及时通知学员的监护人,学员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活动中心不承担责任。
2、直属单位:青少年活动中心直接隶属于团市委,接受其领导和指导。核心职责:为青年人提供思想道德建设的平台,并注重课外活动的开展,旨在培养青少年的道德素质、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服务理念:以服务青少年为宗旨,依托各类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打造富有特色的课外活动,以满足青少年的多样化需求。
3、青少年活动中心是一种特殊的事业单位,它的主要职责是: 为青少年提供各种活动的场所和机会,以此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不断探索和实践新的课外教育模式; 管理和指导青少年开展各类课外活动,推动其规范化、多元化的发展。
4、青少年活动中心是由全国各地青少年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等青少年活动场所组成的非营利性活动中心。其主要特点和功能如下:隶属与定位:隶属于教育局,是青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阵地之一。
5、“活动育人、育社会人”是活动中心的教育理念,这一理念强调通过活动来培养青少年的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活动中心始终以“面向学校、面向社会、面向全体青少年”为方针,确保活动能够满足不同青少年的需求,帮助他们全面发展。
学员驾考出事故保险公司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1、学员驾考路上出***,由驾培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原因如下:安全员责任归属:在驾考期间,安全员陪同学员考试时发生交通事故,且经认定安全员负全部责任。由于安全员是在执行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导致他人财物受到损害,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解答学员驾考出事故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学员在培训期间所造成的交通事故,由驾校承担责任,而驾校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就是对学院培训期间所造成的交通事故进行保险,驾考也属于培训期间。
3、应该赔付。关于学员在学习驾驶中造成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应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的问题,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此情形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形,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
4、驾校通常会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由保险公司对学员在培训期间所造成的交通事故进行赔偿。
5、其次,作为驾驶员,无论是考试还是练车,都需要购买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如果学员的车辆涉及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根据具体的事故情况赔偿对方的损失。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只负责对方的损失赔付,如果学员本身车辆损失,需要学员自行承担。
6、发生保险事故后,也就是驾考失败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可拨打保险公司服务热线报案;保险公司理赔员会引导被保险人准备好理赔资料;被保险人将准备好的理赔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将理赔金发放给被保险人。